深圳市恒捷標識是一家專業設計制作博物館、文化展覽館、旅游景區標識標牌的專業化標識公司。
博物館的標牌標識系統,是博物館服務設施的重要組織部分,廣泛地存在于博物館的出入口、建筑中、庭院內、道路旁,隨時隨地給來博物館參觀的觀眾以指示、警示、提示,為觀眾參觀提供方便。
大凡經常外出公干或旅游觀光的人初到一個陌生的地方,都會有這樣的經驗:一定會尋址問路:“我現在在哪兒?”“我要去的地方在哪兒?”“我怎么去那兒?”其實,觀眾到博物館參觀瀏覽,也是如此。初來乍到,下車伊始,觀眾最急切需要了解的信息至少有以下幾方面:首先想知道博物館的大門在哪里?在什么地方購票?票價是多少?我能不能享受優惠?從哪里入館?從哪里出館?是原路返回,還是另有出口?其次想了解這個博物館都有哪些參觀內容?有些什么服務項目?這些內容和項目的分布區域如何?怎么去?再次還想知道在這個博物館參觀有哪些注意事項?能不能帶包?有沒有行李寄存處?寄存行李收不收費?等等。這些信息怎樣獲知?常規的方法無非二種:“問”和“看”。“問”不用說,是問別人;“看”,看什么?看博物館的標牌標識。“問”和“看”,兩種方法都很實用,但大多數人可能更習慣于用自己的眼睛去看!
看,首先必須看得見。這就要求博物館的標牌標識應該“醒目”,容易看見。標牌標識的體量應大小高低適中,形狀、色彩與周邊環境的對比應比較強烈,觀眾從較遠的地方就能一眼看見,并且其中要表達的重要元素要易于被觀眾察覺。
看,其次必須看得清。“清”即“清晰”,不僅標牌標識上的圖形符號、文字、箭頭指向本身細節要清晰,并且這些圖形符號、文字、箭頭指向之間的相互關系、每組標志之間的相互關系亦要保持清晰。
看,還要看得懂。要達到這個要求,有兩個條件:一是標牌標識上的圖形符號、文字、箭頭指向應準確表達設置者的意圖,向觀眾傳達的信息要準確;二是標牌標識中的各種元素,要容易使觀眾理解,包括對圖形符號、文字、標志、箭頭指向等等的理解。圖形符號應該具有通用性,標準化,應該使來自不同國家、不同地區、不同民族的觀眾,不同教育程度的觀眾都能一看就懂,不會產生歧義、誤解。
除此之外,博物館的標牌標識還應注意遵循“恰當”的原則、“協調”的原則、“特色”的原則、“安全”的原則。
“恰當”,包括設置位置的恰當、設置數量的恰當。所謂位置的恰當,是指標牌標識應設置在最該出現的地方,如大門口、岔路口等觀眾聚集之地、必經之地、易于迷惑之地、茫茫然不知所措之地,設置的地點還不能阻滯人流和車輛通行;特別要注意,不能在觀眾喜歡拍照留影的地方設置顯著的大體量的標牌,因為那樣會“大煞風景”!所謂數量的恰當,是指同類的標牌標識到底應該設置多少必須精心考慮,少了可能不能滿足觀眾的需要,多了又會造成浪費和視覺污染,給人“怎么到處是牌子的感覺”。既不漏設,也不濫設。我們認為,標牌的數量應在滿足觀眾需求的前提下盡可能的少,而一個標牌上的標識內容則應盡可能的多,盡量避免“一事一牌”的現象出現。我們還認為,標牌體量的大與小,數量的多與少,是一個變量,不能用具體的數字來規定,一切要根據博物館的實際情況來考量。用旅游風景區的標準來要求博物館是不切實際的,值得商榷。機械地套用旅游風景區的標準就像博物館陳列展覽工程招標套用建筑、裝飾行業的標準一樣,頗有些“東施效顰”、“削足適履”的意味。
“協調”,含義有二:一是指標牌標識的設計風格要與博物館環境相協調,其體量、色彩,甚至材質、工藝都要與周邊建筑相和諧,不給人過大過小的感覺、不給人花哨的印象。標牌標識設置后,要能對周邊環境起到美化作用;二是指同一場所中的各標牌標識之間要相互協調,應盡量使在不同位置設置的標牌標識在大小、高低、材質以及顏色的統一。
“特色”,博物館的標牌標識設計應該各具特色,避免千篇一律。要體現文化底蘊,營造文化氛圍,不僅各個博物館之間相比各有特點,而且要有別于其它公共活動場所,如機場車站、商場、廣場社區等地的標牌標識風格。
“安全”,博物館標牌標識的設置,不管采用哪種安置方式,如栽放式、釘掛式、粘貼式、鑲嵌式、懸掛式、擺放式等等,都應安全牢固,不能因不牢固的安置方式造成對觀眾人身安全、展品展柜等陳列設施以及其它服務設施的危害。標牌標識的用材要安全,要“綠色”環保,要結實耐用,阻燃防火,不含放射性元素,不散發有害氣體。
博物館的標牌標識系統由哪些內容構成,或者說可分多少種類型呢?從現有實踐看,主要包括以下幾大類:
1、服務場所標識,比如博物館的門牌標識、出入口標識、售票廳標識、展廳標識、電影院或放映廳標識、觀眾服務中心標識、餐廳商店標識、廁所標識、醫療急救場所標識、治安報警場所標識、辦公區域標識等;
2、方位指示標識或者道路引導標識,如車行導向牌、人行導向牌以及前往上述服務場所的道路分區及方向指示牌、博物館平面布局圖或參觀示意圖標識牌等;
3、服務內容標識,如介紹博物館的開閉館時間、票價、免票或優惠購票政策、注意事項等內容的所謂“參觀須知”標識,觀眾(或游客)中心的“服務項目”標識;
4、安全警示標識,包括人身安全警示標識、財物安全警示標識、展品安全警示標識等,如:“安全出口”、“小心碰頭”、“道路濕滑,注意安全”、“危險,請勿靠近”、“上下樓梯,注意安全”、“光線較暗,注意安全”,“人多擁擠,請保管好自己的財物”,“請勿觸摸展品”、“請勿翻越護欄”、“請勿拍照”、“請勿使用閃光燈、三角架”等。
5、禁止標識,如“嚴禁煙火”、“禁止吸煙”、“請勿大聲喧嘩”、“請勿攀折花木”、“請勿踐踏草坪”、“請勿隨地吐痰”、“請勿亂扔果皮紙屑”、“請勿在展廳內進食”、“觀眾(游客)止步”、“請勿使用”等;
6、其它標識,如介紹如何操作電子觸摸屏、觀眾參與項目規則等的操作說明標識,對一些文化遺產的介紹標識,對一些珍稀植物、花草的介紹標識,便民服務電話標識如“治安報警電話”標識、“消防報警電話”標識、“醫療急救電話”標識、“咨詢電話”標識、“投訴電話”標識、“訂票電話”標識等。